1、哺乳期离婚诉讼要写什么内容
离婚起诉书应写了解原告和被告的详细情况、诉讼请求、与事实和理由向有关法院提交。但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暂停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能提出离婚。假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能提出离婚;但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2、哺乳期离婚如何判孩子
解决哺乳期离婚所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,其重点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来判断。据国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,离结婚以后,子女无论其直接监护人为父或是母,皆为双方之合法子女。爸爸妈妈双方均需承担对子女的赡养、教育与保护之责任与义务,不可推卸。
第二,针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,原则上应由妈妈直接负责抚养。这就意味着,在哺乳期内,除非存在特殊状况,不然法院一般会偏向于将子女判给妈妈抚养。
然而,在实质情形中,决定是不是将子女判给妈妈抚养,还需考虑很多原因,如妈妈的抚养能力、爸爸的抚养条件、子女的个人意愿(尽管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没办法明确地表达我们的意愿)、双方的经济情况、生活环境等等。法院将会全方位衡量上述原因,并依据最有益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。若子女年满八周岁,则法院在做出裁决时还须充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。离结婚以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。
离结婚以后,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结婚以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,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,原告需要在诉状中详尽列源于己及被告双方的各项个人信息,并明确讲解出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,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和适当的理由供有关法院评审参考。然而有以下特殊状况应该注意:当女人正处于孕期之中、分娩完毕尚未满一年或者终止妊娠期尚不满半年之时,男方却并不享有准许提出离婚的权利。但,若女方明确表示欲解除婚姻关系,或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确实存在必要审理男方此项离婚申请的,便不受上述限制。